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开云网页版拟对外选聘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供应商库,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需要在库中选聘律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欢迎有意愿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一、公司简介
公司始建于1959年,是重庆市建设领域专业最齐全的科技研发机构,也是行业中成立时间早、规模大的国有综合性院所。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积淀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具有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公路工程检测、工程质量鉴定、质量事故处理、司法鉴定)、工程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代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监理、交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房屋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岩土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及特种施工(新材料、新技术研发、结构加固改造、地基边坡处理、工程总承包)、食品检测研发(食品检测、技术咨询与培训、新产品研发)等综合能力。
二、建库工作概述
公司将选择律师事务所建库,当有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或法律案件纠纷代理需求时,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库中择优选定律师事务所。本次建库仅对律师事务所资格进行择优评选,入库后将根据入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不保证纳入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具体法律服务项目的委托。
三、入库律所目标方向
公司将选择在公司治理、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含不良资产处置)、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国资监管、法治企业建设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入库,参选律所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需要关注的方面亦可在参选文件中列明。
四、参选方资质要求
参选律所或拟派律师团队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五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有不少于6名(含6名)专职执业律师,拟派律师具有三年(含)以上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律所或拟派律师团队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
(二)有服务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在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或者相应的专业资质;
(三)拟派律师团队熟悉《建筑法》、《民法典》及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
(四)与公司及子公司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重庆设计集团及所属各级企业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参选律所或其分所在重庆市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可接受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条件。
(六)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
五、主要工作内容
入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章程、制度和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法律分析论证,就重大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发表意见,列席重要会议,对公司法治建设提供建议方案,专题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等非诉法律服务。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代理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并购、资产重组、改制、商标代理、办理政府行政许可及专项法律研究等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事务不再另行收费,专项法律服务根据具体情况优惠收费。
六、参选材料
参选律师事务所应当按序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纸质资料均需负责人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
(一)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包含基本情况、律所概况、擅长领域、竞争优势和荣誉等);
(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地点)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律师团队成员介绍(每个律所入库律师上限为4人,包含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教育背景、执业年限、擅长领域、成功案例、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名称、服务合同、理论研究成果及资质、职务、荣誉等);
(五)曾获资质、荣誉证明材料;
(六)法律服务的设想或计划;
(七)收费标准、方式方法以及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上限、诉讼、仲裁与非诉案件收费标准及收费上限等,风险代理收费另议);
(八)申请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
(九)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十)参选承诺书(见附件3)。
七、评选办法
公司组建评委会,根据参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参选标准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作为入库律所,并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入选律师事务所。
八、递交参选文件
(一)递交参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
(二)参选律所的材料应以文件格式编排打印,提交纸质版本壹份及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材料按要求排序,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应一致。
(三)参选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1803审计法务部,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3-63301673, 电子邮箱:498906148@qq.com。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邮箱的,或者参选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参选文件作废。
参选律所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或退出名录。提交材料不予退还,公司承诺对提交的材料妥善保管。
本次活动由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建库公告.docx
开云网页版
2023年6月15日